明远教育
首页
资格考试与培训
所有分类
最新课程
热门考试
在线报名
资质评审与维护
施工总承包序列标准
专业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资质维护
行业内专题讲座
企业服务与咨询
招投标服务
财税咨询
人才猎聘
企业管理咨询
最新资讯
考试资讯
行业资讯
公示公告
明远资讯
施工总承包序列标准
专业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资质维护
4.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首页 >
资质评审与维护
>
施工总承包序列标准
>
4.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4.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4.1一级资质标准
4.1.1企业资产:净资产1亿元以上。
4.1.2企业主要人员
(1)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0人,其中港口与航道工程、机械、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5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含施工船员)不少于75人。
4.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10类中的5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沿海5万吨级或内河2000吨级以上码头工程;
(2)5万吨级以上船坞工程;
(3)水深大于5米的防波堤工程600米以上;
(4)沿海5万吨级或内河1000吨级以上航道工程;
(5)1000吨级以上船闸或300吨级以上升船机工程;
(6)500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7)400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8)沿海20万平方米或内河10万平方米以上港区堆场工程;
(9)1000米以上围堤护岸工程;
(10)5万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4.1.4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7项中的2项施工机械设备:
(1)架高60米以上打桩船;
(2)200吨以上起重船;
(3)3000吨级以上半潜驳或100立方米/小时以上砼搅拌船;
(4)排宽40米以上铺排船;
(5)2000立方米以上舱容耙吸式挖泥船;
(6)总装机功率5000千瓦以上绞吸式挖泥船;
(7)8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4.4承包工程范围
4.4.1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施工,包括码头、防波堤、护岸、围堰、堆场道路和陆域构筑物、筒仓、船坞、船台、滑道、船闸、升船机、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海上灯塔、航标、栈桥、人工岛及平台、海上风电、海岸与近海工程、港口装卸设备机电安装、通航建筑设备机电安装、河海航道整治与渠化工程、疏浚与吹填造地、水下开挖与清障、水下炸礁清礁等工程。
4.2二级资质标准
4.2.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4.2.2企业主要人员
(1)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港口与航道工程、机械、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含施工船员)不少于50人。
4.2.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10类中的5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沿海1万吨级或内河1000吨级以上码头工程;
(2)1万吨级以上船坞工程;
(3)水深大于3米的防波堤工程300米以上;
(4)沿海2万吨级或内河300吨级以上航道工程;
(5)300吨级以上船闸或50吨级以上升船机工程;
(6)200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7)150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8)沿海10万平方米或内河5万平方米以上港区堆场工程;
(9)500米以上围堤护岸工程;
(10)3万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4.2.4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5项中的2项施工机械设备:
(1)架高30米以上打桩船;
(2)80吨以上起重船;
(3)排宽20米以上铺排船;
(4)总装机功率1600千瓦以上绞吸式挖泥船;
(5)4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4.4.2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施工,包括沿海5万吨级和内河5000吨级以下码头、水深小于7米的防波堤、5万吨级以下船坞船台和滑道工程、1000吨级以下船闸和300吨级以下升船机工程、沿海5万吨级和内河1000吨级以下航道工程、600万立方米以下疏浚工程或陆域吹填工程、沿海28万平方米或内河12万平方米以下堆场工程、1200米以下围堤护岸工程、6万立方米以下水下炸礁清礁工程,以及与其相对应的道路与陆域构筑物、筒仓、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航标、栈桥、海岸与近海工程、港口装卸设备机电安装、通航建筑设
备机电安装、水下开挖与清障等工程。
4.3三级资质标准
4.3.1企业资产: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4.3.2企业主要人员
(1)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职称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港口与航道工程、机械、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含施工船员)不少于3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4.3.3技术装备,具有下列4项中的2项施工机械设备:
(1)打桩船;
(2)起重船;
(3)总装机功率1200千瓦以上挖泥船;
(4)2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4.4.3三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施工,包括沿海1万吨级和内河3000吨级以下码头、水深小于4米的防波堤、1万吨级以下船坞船台和滑道工程、300吨级以下船闸和50吨级以下升船机工程、沿海2万吨级和内河500吨级以下航道工程、300万立方米以下疏浚工程或陆域吹填工程、沿海12万平方米或内河7万平方米以下港区堆场工程、800米以下围堤护岸工程、4万立方米以下水下炸礁清礁工程,以及与其相对应的道路与陆域构筑物、筒仓、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航标、栈桥、海岸与近海工程、港口装卸设备安装、通航建筑设备安装、水下开挖与清障等工程。
资质分类
施工总承包序列标准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3.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4.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6.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7.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8.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9.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0.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专业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13.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4.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5.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6.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7.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8.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19.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20.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21.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22.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2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24.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25.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26.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27.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28.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29.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30.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31.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50.工程勘察专业资质标准
5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标准
52.工程勘察劳务资质标准
53.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标准
54.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标准
55.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56.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57.工程监理专业资质标准
58.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标准
59.工程监理事务所资质标准
资质维护
在线客服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咨询热线:
13856097080
微信扫一扫